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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車貸公司催款通知後,張先生奔赴寧波慾解決此事,卻遭到開走其車輛的馬某敲詐勒索。
張先生無力支付這些費用,經長達半年多時間協商未果後,張先生選擇向警方報警求助。
2016年5月,傢住合肥市新站區的張先生打算在寧波購車用於運營滴滴快車服務,經熟人介紹,同年7月,張先生和妻子用積蓄支付首付後,選擇貸款買了一輛二手車並開回合肥。
此外,半年的時間內,馬某及其同事李某頻繁使用張先生車輛,日本MP,經查詢,車輛有多達11個違規違章記錄,其中有2次還是在高速上。
瑤海區檢察院受理此案後,經審查認為,馬某以非法佔有之目的,在扣留受害人張先生車輛後的6個多月時間內多次對其實施敲詐勒索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据相關法律規定,現已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批准逮捕。(高誠 李玉光 郭維景)
2017年8月25日,合肥新站警方在接到報警後立案偵查此事,並於次日將犯罪嫌疑人馬某傳喚到案。
車貸公司工作人員敲詐車主3萬多元
馬某在公安機關辯解,張先生購買的車輛踰期還款,其多次聯係張先生,對方的電話均無人接聽。於是,馬某和公司同事李某一同帶著張先生之前因辦理車貸及其他業務留下的備用鑰匙趕到合肥,通過GPS定位係統找到張先生的車,未經溝通直接將車開回寧波,並通過短信告知張先生,要張先生到寧波處理此事。
張先生到寧波後積極協調解決此事,但都被馬某以各種費用需要支付為由拒絕返還車輛。
男子購車後因車貸踰期車被人開走
2016年9月份,因為車貸踰期,張先生的車被車貸公司工作人員馬某開回寧波,並長時間佔有使用。
合肥男子張先生於去年7月份貸款購買了一輛二手車。同年9月份,台北汽車借款,因車貸踰期,帽子,張先生的車被車貸公司的工作人員馬某開走。收到催款通知後,張先生著手解決此事,可卻遭到馬某的敲詐勒索——馬某向張先生索要拖車費、違約金等費用3萬多元。2017年9月12日,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該院已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詢問馬某因張先生遲延還貸,將張先生的車輛拖走至寧波,並要求張先生支付各種費用是否有法律依据時,馬某均回答,他知道沒有法律依据。
馬某向張先生索要拖車費、違約金等費用3萬多元。
警方立案偵查發現車輛有多次違章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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